為進一步加強區(qū)教育局機關效能建設,切實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,規(guī)范機關干部從政行為,樹立干部干凈干事的良好形象,努力營造廉潔、高效的管理環(huán)境,特制定以下五項規(guī)定,請全體機關干部自覺遵守。
一、重大決策出臺,人事、招生、基建項目、大額資金使用、大宗物品采購等重要事項,堅持集體討論,民主決策,不個人說了算;
二、公開辦理事項,嚴格履行辦事程序,做到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堅持程序優(yōu)先,不“暗箱操作”;
三、改進工作作風,改善服務態(tài)度,提高工作效率,個人重要事項和工作情況及時報告,不推諉工作任務,不隱瞞工作失誤;
四、以身作則、廉潔奉公、忠于職守、嚴守紀律,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、從事營利活動,做到“十個不”:
不接受管理、服務對象的財物;
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宴請;
不參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;
不在工作日中餐飲酒;
不在工作時間內做個人私事;
不個人經(jīng)商辦企業(yè),搞有償中介活動;
不利用職務之便為子女和親屬謀取不正當?shù)睦妫?/div>
不利用職務到下屬學校(單位)推銷資料、物品,報銷應由本人負擔的各項費用;
不化公為私,在物品采購、圖書資料征訂、辦公用品印刷等業(yè)務中收受回扣;
不借用公款為個人及親友從事營利活動。
五、艱苦樸素、勤儉節(jié)約、作風正派:不在公務活動中超標準接待;不用公款為個人配設備和送禮;不參加賭博、封建迷信等不正當活動。